史載(Historical Record)
關於苟安此人,在現存的史傳材料中並未有明確記載。正史如《三國志》等,在記錄蜀漢、曹魏等政權的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時,並未提及名為苟安的個體及其相關事蹟。因此,從歷史記載的角度來看,苟安並非一個真實存在或至少是未被史官記錄下來的歷史人物。
演中(In the Novel)
在羅貫中《三國演義》的文學敘事中,苟安作為李嚴麾下的一名都尉,其形象被塑造為一個因個人私慾而背叛蜀漢、投奔曹魏的小人。他的首次登場是在諸葛亮北伐期間,奉李嚴之命押送糧草至祁山大營。然而,苟安生性好酒,在押運途中耽誤了十日之久,嚴重違反了軍法。諸葛亮對此大為震怒,欲將其處斬。在長史楊儀的勸說下,考慮到苟安是李嚴的心腹,且蜀軍糧草多出自西川,為避免影響後續糧草供應,諸葛亮最終免其死罪,改為杖責八十。
苟安因此事對諸葛亮心懷怨恨,當晚便帶著親隨投奔了魏營,向司馬懿告發了此事。司馬懿深知諸葛亮多謀,對苟安之言有所懷疑,但仍利用其心懷不滿的特點,指使苟安返回成都散佈謠言,誣陷諸葛亮有“怨上之意,早晚欲稱為帝”。這一計策旨在離間蜀漢君臣關係,迫使後主劉禪召回諸葛亮,從而削弱蜀軍的軍事行動。苟安欣然領命,返回成都散佈謠言,果然導致後主劉禪聽信讒言,下詔召回了正在祁山前線的諸葛亮。
諸葛亮回到成都後,對後主突然召回自己感到不解,並敏銳地察覺到其中必有奸臣作祟。在與後主的對話中,諸葛亮得知是宦官聽信了流言,才導致後主召回了他。當諸葛亮追查流言來源時,才發現正是苟安所為。然而此時苟安已再次逃往魏國。諸葛亮隨後誅殺了那些妄奏的宦官,並將其餘宦官廢出宮外,同時嚴厲責備了蔣琬、費禕等人未能及時察覺奸邪、規諫天子。苟安在演義中的出現,雖然戲份不多,卻對諸葛亮的北伐造成了實際的阻礙,凸顯了內部矛盾對軍事行動的負面影響,也進一步塑造了諸葛亮智謀過人、洞察奸邪的形象。
關鍵關係
* 李嚴(serves):苟安在演義中是李嚴麾下的都尉,奉命押送糧草,顯示出他與李嚴之間存在上下級關係(演義獨有)。
* 蜀漢(serves, then defected_from):苟安最初是蜀漢的官員,但因個人恩怨和利益考量,最終背叛了蜀漢(演義獨有)。
* 曹魏(defected_to):苟安在被諸葛亮杖責後,心懷怨恨,轉而投奔了曹魏,併為司馬懿所用(演義獨有)。
* 諸葛亮(antagonist):苟安因觸犯軍法被諸葛亮杖責,心生怨恨,後又被司馬懿利用散佈謠言,阻礙了諸葛亮的北伐,(演義獨有)。
* 司馬懿(manipulator):司馬懿利用苟安對諸葛亮的怨恨,指使其散佈謠言,離間蜀漢君臣,從而達到戰略目的(演義獨有)。
標誌性場景
* 押運糧草誤期受罰:苟安奉李嚴之命押送糧草,因好酒而耽誤了十日,被諸葛亮下令杖責八十,成為他背叛蜀漢的直接導火索(演義獨有)。
* 投奔曹魏獻計離間:苟安被杖責後,連夜投奔魏營,向司馬懿告發前事。司馬懿利用其心懷怨恨,指使他回成都散佈諸葛亮“怨上之意,早晚欲稱為帝”的謠言(演義獨有)。
* 謠言成功阻礙北伐:苟安散佈的謠言成功地迷惑了後主劉禪,導致諸葛亮在北伐關鍵時刻被召回成都,使得蜀漢的軍事行動受挫(演義獨有)。
* 身份暴露再次逃亡:諸葛亮回成都後,查明是苟安散佈謠言,欲將其逮捕,但苟安已再次逃往魏國,避免了被懲罰的命運(演義獨有)。
人物關係
1 位關係
君臣1
對白
- 演 ch.100 §18→ 司馬懿
「汝可回成都布散流言,說孔明有怨上之意,早晚欲稱為帝,使汝主詔回孔明,便是汝之功。」
登場章節2 回 ▸
- 演ch.100ch.101
關係時間線1 条 ▸
演 ch.100
- 李嚴§18
serves
李严用人;为李严解送军粮至祁山
內心獨白 · AI 生成1 段 ▸
- 我苟安,不過是一介奉差送糧之人,偏又好酒誤事。糧米既是軍中大計,我押送遲了十日,諸葛丞相怒而喝令斬我,也不是全無道理;長史楊儀替我說情,說若殺了我,往後便無人敢送糧,我這才免死,受杖八十。那一頓責打落在身上,羞慚與怨恨也一併留在心裡。憶昔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