語言
劉

蜀漢 · 將軍

劉琰

字 威碩

登場章節
3
對白記錄
1
人物關係
2
內心獨白
1

史載(Historical Record)

劉琰,字威碩,魯國人氏。早年,先主劉備在豫州時,便辟其為從事。因劉琰是宗室成員,且風流倜儻,善於談論,深受劉備厚待,常伴其左右,如同賓客一般。劉備平定益州後,任命劉琰為固陵太守。後主劉禪即位,劉琰被封為都鄉侯,其地位僅次於李嚴。他先後擔任衛尉、中軍師、後將軍,最終升遷至車騎將軍。然而,劉琰並不參與國家政務,僅統領兵士千餘人,隨同丞相諸葛亮進行諷諫議論。

劉琰的生活極盡奢靡,其車馬服飾、飲食起居無不講究。他擁有數十名侍婢,這些侍婢不僅精通聲樂,還被他悉數教導誦讀《魯靈光殿賦》。建興十年(232年),劉琰與前軍師魏延之間發生不和,言語之間流露出虛妄誇大之辭,因此受到諸葛亮的責備。劉琰隨即向諸葛亮上書謝罪,信中自陳“稟性空虛,本薄操行,加有酒荒之病”,並回顧自先帝以來,因其言行不當,常有傾覆之虞。他感謝諸葛亮念其一心為國,寬恕其個人穢垢,扶持使其得以保全祿位。他承認近日因迷醉而言語有失,幸蒙諸葛亮慈恩含忍,未將其交付法理,使其得以保全性命。他表示將克己責躬,改過自新,誓以死報神靈,不再辜負。諸葛亮遂遣劉琰返回成都,其官職爵位均保持不變。

然而,劉琰此後心灰意冷,精神恍惚。建興十二年(234年)正月,劉琰的妻子胡氏入宮朝賀太后。太后特意挽留胡氏,使其在宮中停留了一個多月才出宮。胡氏姿色出眾,劉琰因此懷疑其與後主劉禪有私情。他召集五百名士卒,當眾鞭打胡氏,甚至用鞋子抽打其面部,隨後將其休棄。胡氏將此事具實告發。劉琰因此被捕入獄。有司審理此案時議論道:“士卒並非可以鞭打妻子之人,面部亦非可以受鞋履抽打之地。”最終,劉琰被判棄市(即在鬧市處死)。自此以後,朝中大臣的妻母入宮朝賀的慣例便因此事而中斷。

演中(In the Novel)

在《三國演義》中,劉琰的形象與史載有所不同,其軍事才能得到了有限的展現,但其最終的結局與史實大致吻合,並被賦予了更多的文學色彩。

劉琰在《三國演義》中首次登場是在諸葛亮北伐期間。在第九十二回中,諸葛亮智取南安郡後,為了進一步攻取天水郡,他部署了兵力。此時,劉琰被任命留守安定郡,接替魏延的防務,以便魏延能夠率軍前往攻打天水郡。這一情節在史書中並無記載,屬於演義為豐富情節而進行的文學創作,賦予了劉琰一定的軍事職責,儘管是守城而非攻伐。

劉琰的最終結局在《三國演義》第一百一十五回中被詳細描繪,與史載的胡氏事件基本一致,但增加了後主劉禪荒淫無道、宦官黃皓弄權的背景。演義中指出,後主劉禪在成都聽信宦官黃皓之言,沉溺於酒色,不理朝政。劉琰的妻子胡氏姿色出眾,因入宮朝見皇后,被皇后留在宮中長達一月才出。劉琰因此懷疑胡氏與後主私通,遂召集帳下五百軍士,將妻子綁縛,令每名軍士用鞋子抽打其面部數十下,胡氏幾乎因此喪命。

後主劉禪聞知此事後大怒,命有司議劉琰之罪。有司議論道:“士卒並非可以鞭打妻子之人,面部亦非可以受刑之地。”最終判決劉琰棄市,將其斬首。演義中還特別強調,自此以後,命婦便不許入朝。這一事件在演義中被描繪為蜀漢後期政治腐敗、賢人漸退、小人日進的一個標誌性事件,使得當時的官僚們對後主劉禪的荒淫多有疑怨。雖然史實中劉琰的結局是因其對妻子的暴行,但演義將其置於更宏大的政治背景之下,強化了其悲劇色彩和對蜀漢衰落的警示作用。

關鍵關係

* 蜀漢:劉琰是蜀漢的宗室成員,深受先主劉備器重,後在劉禪時期官至車騎將軍,是蜀漢政權的重要一員。
* 魏延(rival_of):史載劉琰曾與前軍師魏延不和,因言語虛誕而受到諸葛亮的責備。演義中則有劉琰在諸葛亮北伐時接替魏延守安定,使魏延得以去取天水郡的情節,雖非直接衝突,但也體現了兩人在軍事部署上的交集(演義獨有)。
* 胡氏(spouse_of):劉琰之妻,因入宮朝賀太后並被挽留一月,引發劉琰懷疑其與後主有私,最終導致劉琰對其施暴並將其休棄,直接釀成了劉琰被棄市的悲劇。
* 劉禪(dies_in):劉琰因懷疑妻子胡氏與後主劉禪有私情,對胡氏施以暴行,最終被劉禪下令有司審判並處以棄市之刑。演義中更強調劉禪的荒淫是導致此事件的背景之一。
* 諸葛亮:諸葛亮對劉琰有知遇之恩和寬容之情。劉琰曾因言語虛誕與魏延不和而受諸葛亮責備,但諸葛亮念其忠心,未予重罰,僅遣其回成都,官位如故。

標誌性場景

* 奢靡生活與誦讀《魯靈光殿賦》:劉琰生活極盡奢華,擁有數十名侍婢,不僅精通聲樂,還被他悉數教導誦讀《魯靈光殿賦》。這不僅展現了他的風流雅趣,也反映了他不參與政務、耽於享樂的一面。
* 與魏延不和受責:建興十年,劉琰與前軍師魏延因言語虛誕而產生不和,並因此受到丞相諸葛亮的責備。這一事件揭示了劉琰性格中“言語虛誕”的特點,也體現了諸葛亮對部下的嚴格管理。
* “卒非撾妻之人,面非受履之地”:劉琰懷疑妻子胡氏與後主劉禪有私,召集五百士卒當眾鞭打胡氏,並用鞋子抽打其面部。有司在審理此案時,提出的判詞“卒非撾妻之人,面非受履之地”,成為判決劉琰棄市的關鍵理由,也成為一個流傳後世的典故,深刻反映了當時的法律觀念和社會倫理。演義中對此場景的描述更為生動,並將其置於後主荒淫、宦官弄權的背景下,強化了其警示意義。
* 留守安定(演義獨有):在《三國演義》中,諸葛亮北伐期間,劉琰曾被任命留守安定郡,以替換魏延的兵馬,使魏延能夠前往攻取天水郡。這一場景雖然史無明載,但在演義中賦予了劉琰一定的軍事職責,豐富了其人物形象。

人物關係

2 位關係

對白

  • 史 ch.40 §44→ 諸葛亮

    「琰禀性空虛,本薄操行,加有酒荒之病,自先帝以來,紛紜之論,殆將傾覆。頗蒙明公本其一心在國,原其身中穢垢,扶持全濟,致其祿位,以至今日。間者迷醉,言有違錯,慈恩含忍,不致之於理,使得全完,保育性命。雖必克己責躬,改過投死,以誓神靈;無所用命,則靡寄顏。」

登場章節3 回 ▸
  • 史ch.40
  • 演ch.92ch.115
關係時間線2 条 ▸

史 ch.40

  • 魏延§44

    rival_of

    建兴十年与前军师魏延不和,言语虚诞

演 ch.115

  • 劉禪§10

    dies_in

    疑妻胡氏与后主私通而鞭妻,后被处弃市

內心獨白 · AI 生成1 段 ▸
  • 我劉琰,字威碩,魯國人。回想當年先帝在豫州時,徵召我擔任從事。念在我與先主同宗,又頗有風度,擅長談論,因此受到厚待,得以時常隨侍左右,往來於賓客之間。後來先主平定益州,授我固陵太守;後主即位後,又封我為都鄉侯。官位常在李嚴之後,歷任衛尉、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