仲姬

仲姬是孙吴齐王孙奋之母,因墓在豫章而卷入孙皓诛杀孙奋一事。
出处
书中写到仲姬的地方
史 · 卷 59《三国志》
孙奋字子扬,霸弟也,母曰仲姬。太元二年,立为齐王,居武昌。权薨,太傅诸葛恪不欲诸王处江濵兵马之地,徙奋于豫章。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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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奋字子扬,霸弟也,母曰仲姬。太元二年,立为齐王,居武昌。权薨,太傅诸葛恪不欲诸王处江濵兵马之地,徙奋于豫章。奋怒,不从命,又数越法度。恪上牋谏曰:「帝王之尊,与天同位,是以家天下,臣父兄,四海之内,皆为臣妾。仇雠有善,不得不举,亲戚有恶,不得不诛,所以承天理物,先国后身,盖圣人立制,百代不易之道也。昔汉初兴,多王子弟至于太彊,辄为不轨,上则几危社稷,下则骨肉相残,其后惩戒,以为大讳。自光武以来,诸王有制,惟得自娱于宫内,不得临民,干与政事,其与交通,皆有重禁,遂以全安,各保福祚。此则前世得失之验也。近袁绍、刘表各有国土,土地非狭,人众非弱,以适庶不分,遂灭其宗祀。此乃天下愚智,所共嗟痛。大行皇帝览古戒今,防芽遏萌,虑于千载。是以寝疾之日,分遣诸王,各早就国,诏策殷勤,科禁严峻,其所戒𠡠,无所不至,诚欲上安宗庙,下全诸王,使百世相承,无凶国害家之悔也。大王宜上惟太伯顺父之志,中念河间献王、东海王彊恭敬之节,下当裁抑骄恣荒乱以为警戒。而闻顷至武昌以来,多违诏𠡠,不拘制度,擅发诸将兵治护宫室。又左右常从有罪过者,当以表闻,公付有司,而擅私杀,事不明白。大司马吕岱亲受先帝诏𠡠,辅导大王,既不承用其言,令怀忧怖。华锜先帝近臣,忠良正直,其所陈道,当纳用之,而闻怒锜,有收缚之语。又中书杨融,亲受诏𠡠,所当恭肃,云『正自不听禁,当如我何』?闻此之日,大小惊怪,莫不寒心。里语曰:『明镜所以照形,古事所以知今。』大王宜深以鲁王为戒,改易其行,战战兢兢,尽敬朝廷,如此则无求不得。若弃忘先帝法教,怀轻慢之心,臣下宁负大王,不敢负先帝遗诏,宁为大王所怨疾,岂敢忘尊主之威,而令诏𠡠不行于藩臣邪?此古今正义,大王所照知也。夫福来有由,祸来有渐,渐生不忧,将不可悔。向使鲁王早纳忠直之言,怀惊惧之虑,享祚无穷,岂有灭亡之祸哉?夫良药苦口,惟疾者能甘之。忠言逆耳,惟达者能受之。今者恪等㥪㥪欲为大王除危殆于萌芽,广福庆之基原,是以不自知言至,愿蒙三思。」
史 · 卷 59《三国志》
…奋母仲姬墓在豫章,豫章太守张俊疑其或然,扫除坟茔。皓闻之,车裂俊,夷三族,诛奋及其五子,国除。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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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衡二年,孙皓左夫人王氏卒。皓哀念过甚,朝夕哭临,数月不出,由是民间或谓皓死,讹言奋与上虞侯奉当有立者。奋母仲姬墓在豫章,豫章太守张俊疑其或然,扫除坟茔。皓闻之,车裂俊,夷三族,诛奋及其五子,国除。〈《江表传》曰:豫章吏十人乞代俊死,皓不听。奋以此见疑,本在章安,徙还吴城禁锢,使男女不得通婚,或年三十四十不得嫁娶。奋上表乞自比禽兽,使男女自相配偶。皓大怒,遣察战赍药赐奋,奋不受药,叩头千下,曰:「老臣自将儿子治生求治,无豫国事,乞丐余年。」皓不听,父子皆饮药死。 臣松之案:建衡二年至奋之死,孙皓即位,尚犹未乆。若奋未被疑之前,儿女年二十左右,至奋死时,不得年三十四十也。若先已长大,自失时未婚娶,则不由皓之禁锢矣。此虽欲增皓之恶,然非实理。〉
史 · 卷 59《三国志》
== 孙奋 ==
榜上有名
此人在各榜单上的名次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