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载(Historical Record)
濮阳兴,字子元,陈留人氏。其父濮阳逸,在汉末为避战乱迁居江东,官至长沙太守。濮阳兴自幼便以其才识而闻名。在孙权统治时期,他被任命为上虞县令,后逐步升迁至尚书左曹,并以五官中郎将的身份出使蜀汉。完成使命归来后,他被任命为会稽太守。
在会稽任职期间,琅邪王孙休亦居住于此。濮阳兴与孙休建立了深厚的私人关系。公元258年,孙休即位后,征召濮阳兴入朝,授予太常、卫将军之职,并委以平军国事的重任,同时封其为外黄侯。
永安三年(公元260年),都尉严密提议在丹杨湖开垦农田,修建浦里塘。朝廷百官对此议论纷纷,多数认为此工程耗费巨大,且难以确保农田收成。然而,濮阳兴却力排众议,认为此工程可行。于是,孙休下诏会集兵民进行施工。此工程耗费了难以计数的劳役,导致士卒死亡,甚至有人自相残杀,百姓对此怨声载道。
此后,濮阳兴被任命为丞相。他与孙休的宠臣、左将军张布相互勾结,内外呼应,使得吴国朝政令人失望。
永安七年(公元264年)七月,孙休驾崩。左典军万彧素来与乌程侯孙皓交好,他劝说濮阳兴和张布废黜孙休的嫡子,转而拥立孙皓为帝。孙皓即位后,加封濮阳兴为侍中,并兼领青州牧。
然而,好景不长。不久之后,万彧在孙皓面前进谗言,诬陷濮阳兴和张布对拥立孙皓之事心生悔意。同年十一月朔日,濮阳兴入朝觐见,孙皓随即下令逮捕了他和张布,并将他们流放至广州。在流放途中,孙皓又派人追杀,最终夷灭了濮阳兴的三族。
演中(In the Novel)
《三国演义》中,濮阳兴的出现主要集中在小说第一百二十回,其事迹与史实基本吻合,并未对其进行显著的文学加工或偏离。小说并未详细描绘濮阳兴早年的仕途经历,而是直接将其置于孙吴后期,尤其是在孙休去世后拥立孙皓的关键事件中。演义中对濮阳兴的描写,更多是作为推动情节发展的工具性人物,而非着重刻画其个人性格或谋略。他与张布一同拥立孙皓,又一同因孙皓的猜忌而被杀,这一情节在演义中与史料记载并无二致,没有额外的虚构成分。因此,在演义中,濮阳兴的形象更多是历史事件的忠实再现,而非经过艺术夸张或虚构的文学形象。史传中记载的浦里塘工程引发民怨,以及他与张布“相表里”的描述,在演义中也未被特别强调或加以演绎,只是作为其政治生涯的一部分被提及。
关键关系
* 孙吴(serves):濮阳兴一生效力于孙吴政权,从孙权时期开始步入仕途,历经孙休,最终在孙皓时期被杀。
* 孙休(serves):濮阳兴在担任会稽太守时,与当时居住在会稽的琅邪王孙休建立了深厚的关系。孙休即位后,濮阳兴受到重用,被任命为丞相,并掌管军国大事。孙休对其信任有加,甚至在与张布的对话中,也提及了对濮阳兴的信任。
* 孙皓(betrayed_by):孙休去世后,濮阳兴与张布在万彧的劝说下,拥立孙皓为帝。然而,孙皓即位不久,便听信谗言,怀疑濮阳兴和张布有异心,最终将他们逮捕并夷灭三族。
* 张布(ally/co-conspirator):濮阳兴在孙休时期与左将军张布关系密切,两人“相表里”,共同掌握朝政。在拥立孙皓的过程中,两人也是共同行动。最终,两人也一同被孙皓所杀。
* 万彧(accuser):万彧是左典军,他与孙皓交好,并在孙休去世后劝说濮阳兴和张布拥立孙皓。然而,正是万彧后来向孙皓进谗言,导致了濮阳兴和张布的悲剧结局。
标志性场景
* 会稽结交孙休:濮阳兴在担任会稽太守期间,与当时尚为琅邪王的孙休建立了深厚的私人情谊。这为他日后在孙休即位后获得重用奠定了基础。
* 力主浦里塘工程:永安三年,都尉严密提议修建浦里塘。在百官普遍反对的情况下,濮阳兴力排众议,认为此工程可行。尽管最终工程导致民怨沸腾,但这一事件展现了濮阳兴在朝政中的影响力及其决策风格。
* 拥立孙皓:孙休驾崩后,濮阳兴与张布在左典军万彧的劝说下,废黜了孙休的嫡子,转而拥立乌程侯孙皓为帝。这一举动直接改变了孙吴的政治格局,也为他自身的悲剧埋下了伏笔。
* 被孙皓夷灭三族:孙皓即位后,听信万彧的谗言,怀疑濮阳兴和张布心生悔意。在一次入朝觐见时,孙皓突然下令逮捕了濮阳兴,并将其流放。最终,濮阳兴在流放途中被追杀,并被夷灭三族,结束了他跌宕起伏的一生。
肖像档案
人物画像
- 性格
- 濮阳兴曾任卫将军、丞相,参与迎立孙皓,后被孙皓诛杀。
- 生平
- 永安五年拜丞相,与张布同迎孙皓,后被孙皓所诛杀。孙休时为太常卫将军平军国事,封外黄侯,迁丞相,废孙休适子而迎立孙皓,后被孙皓所杀,夷三族。
- 辑闻
- 濮阳兴是陈留人,东吴丞相。
人物关系
4 位关系
登场章节3 回 ▸
- 史ch.48ch.64
- 演ch.120
关系时间线3 条 ▸
内心独白 · AI 生成1 段 ▸
- 我濮陽興,字子元,陳留人。父親濮陽逸,漢末避亂江東,後官至長沙太守;我少時有士名,孫權在位,先任上虞令,漸遷尚書左曹,曾以五官中郎將出使蜀地,歸來後任會稽太守。往日琅邪王孫休居會稽,我與他深相結納。此後他即帝位,徵我為太常、衛將軍,使我平理